台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

學校日』活動實施計劃

壹、依據:

    一、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八條規定訂之。

     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89.01.04北市教秘字第八九二○○五一七○○號函。

貳、目的:

一、配合九年一貫課程要求,提昇教師教育專業素養,強化科技統整及人文關

        懷,改善班級教學品質。

    激發家長參與學校校務、班級教學活動之熱忱,增進親職教育之知識、

        情意與技能,並與教師共同承擔學習責任。

    引導教師推展教學之主動創新,加強相關計劃活動,增進學校與家長、社

        區之良好互動。

    四、創造優質學習環境。

實施日期:四、五、六年級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五)晚間六時三十分起

一、二、三年級九十三年二月十四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起

實施對象:全校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

實施方式:

    一、行政及教師方面:

  1.級、科任教師應發展學習型組織,於寒假期間規劃提出下學期各科之

    教學計劃內容。

  2.級任教師規劃班級活動內容,科任教師應配合出席班級活動。

  3.各處室配合措施如下:

    教務處:召集任課教師,研商新學期行事曆、教學計劃、成績評量方式。

    訓導處:協助訂定班級班規及全校環境衛生整潔。

    總務處:協助學校日活動手冊印製及相關後勤支援工作。

    輔導室:策畫全校性之親師座談或相關親職教育活動及一切宣傳活動。

    二、家長及家長會方面:

  1.參與研擬學校日活動計畫,並提供必要之資訊及協助。

      2.家長會應邀請及鼓勵家長積極參加,並訂定鼓勵辦法。

      3.結合教師會,辦理家長成長研習活動,增進家長教育知能。

陸、活動內容:

一、           教師就本學期之教學計劃重點提出結構化、系統化之書面資料,向家長

溝通與說明。

二、           書面資料包括:本學期之課程目標、教學計劃、教材內容,教學要求及家

  長配合事項、評量方式(口頭、書面、報告、討論、操作、實驗、作業、

  測驗等)及成績計算方式。

三、  科任教師配合事項:科任教師統一規劃安排時間至任教班級、出席班級活動。

柒、活動流程:

四、五、六年級

93.02.13

(週五晚間)

一、二、三年級

93.02.14

(週六上午)

活動內容

活動地點

負責人員

06:30~06:40

09:00~09:10

「我愛明湖」系列報導

錄影播放

各班教室

校長、

家長會長

 

06:40~08:00

09:10~10:30

班級經營交流報告與分享

各班教室

級任教師

08:00~09:30

10:30~12:00

各科教學計畫報告與分享

各班教室

級、科任教師

07:00~09:00

09:30~11:30

影片欣賞(學童安置)

民主樓

視聽教室

輔導室

06:30~09:30

09:00~12:00

各班寒假作業暨優良作品展

各班教室

級任教師

 

捌、預定工作項目及進度:

工作項目

執行單位

完成期限

備註

1.提交學校日活動計劃草案

輔導室

92.12.23

 

2.各處室提出本學期工作重點及相關活動,訂定行事曆。

各處室

93.02.08

檔案上傳完成

3.各科教學成長研習相關活動之研擬

教務處

93.01.09

 

4.各班級任提交新學期「班級經

 營」計畫與「教學活動」計畫

各班級任

93.02.08

檔案上傳完成

5.各科任教師提交新學期「教學活動」計畫

科任教師

93.02.08

科任將「教學活動」計畫檔案上傳至任教班級

6.召開「學校日」準備會議

輔導室

93 .02.02

 

7.辦理「學校日」活動及宣傳

輔導室

93.02.09

懸掛紅布條及上網張貼

8. 錄影

輔導室

93.01.15

校長、家長會長談話錄影

玖、經費來源:本計劃所需經費,由校內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拾、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